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克拉、克深区块气举排水采气现场运行服务
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克拉、克深区块气举排水采气现场运行服务
招标编号:ZY22-XJT18-FK13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随着克深气田的全面深入开发,已投产开发的克深8区块、克深24区块等均已见水,且见水形式严峻,为提高气藏采收率,延缓气藏水侵。对克深8区块、克深24区块排水单井开展气举排水采气现场运行服务招标。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排水井工况资料,完成气举排水采气地面设备配套,提供运行及维护;录取气举排水作业的相应技术参数、完成资料上交等服务内容。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井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含)及以上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作业经验3年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含)及以上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作业经验2年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工作年限的人员简历;②对应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的学历证明;③提供由政府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费时间: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④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3.2.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3运行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行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在岗运行人员不低于6人。每口气举井拟投入人员9人,人员岗位及持证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持证要求 |
1 | 队长 | 1 |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②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
2 | 压缩机维修维护 | 1 | 化工、煤炭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有效的压缩机操作资格证书。 |
3 | 电力运维人员 | 1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电工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证、防爆电气作业证) |
4 | 自动化运维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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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压缩机操作工 | 5 | 化工、煤炭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有效的压缩机操作资格证书。 |
3.3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有单井独立运行I型、II型的气举排水工艺地面设备各1套。满足一下技术要求:
3.3.1 I型气举排水工艺地面设备技术要求
(1)具有25MPa天然气压缩机1台及以上,注气流量均≥3万方/天。
(2)具有16MPa天然气压缩机1台及以上,注气流量均≥3万方/天。
(3)具有高压(≥16MPa)分离工艺橇1套及以上,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200m3/d。
(4)具有中压(≥2.5MPa)分离工艺橇1套及以上,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400m3/d。
资料提供形式:①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及设备参数,特种设备、计量设备等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证),②设备照片;铭牌设备照片;③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若自有生产制造设备需提供设备的说明。
3.3.2 II型气举排水工艺地面设备技术要求
(1)具有16MPa天然气压缩机1台及以上,天然气压缩机处理≥3万方/天;
(2)具有中压(≥2.5MPa)分离工艺橇1套及以上,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400m3/d。
资料提供形式:①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及设备参数,特种设备、计量设备等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证),②设备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③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若自有生产制造设备需提供设备的说明。
说明:
(1)传统单井气举排水工艺为常规连续油管气举排水工艺,管网天然气经过注气压缩机增压后进行气举,井内排出的气液混合物经分离后,水进环保罐外输,天然气采用压缩机回收至集输管网,定义为I型气举排水工艺;
(2)新型单井气举排水工艺为在传统气举排水工艺基础上优化改进后的气举排水工艺,直接采用管网气进行气举,井内排出的气液混合物经分离器分离后,水进环保罐外输,天然气采用压缩机回收至集输管网,定义为II型气举排水工艺;
(3)I型气举排水工艺与II型气举排水工艺根据单井实际情况选定,具体实施井以甲方通知为准。
3.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排水采气或气举采油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作业井号、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2年07月27日08:00至2022年08月0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280166917@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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