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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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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福建省闽江监狱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14:48
评审专家名单
阮向红、柳庆忠、郑永、张玉金、郑金阳(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35.58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93306
采购单位
福建省闽江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警官/0591-219803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秀鸿/ 0591-83393306
一、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2016-1(招标文件编号:[3500]FJGC[GK]2022016-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顺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宝山路150号建新经济管理区综合楼第三幢一层03店面-2
中标(成交)金额:135.58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州顺宜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1-1:其他农副食品、品目号1-2:糖及副产品
福州顺宜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福州顺宜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品目号1-1:1项、品目号1-2:1项
品目号1-1:1179000、品目号1-2:176850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阮向红、柳庆忠、郑永、张玉金、郑金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7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备案编号:K-MJJY-GK-202204-B1066-FJGC。
4、中标日期:2022年07月21日(招标编号:[3500]FJGC[GK]2022016-1)。
5、合同履行日期:合同期限为一年,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中标人订购品种、数量后,中标人每天上午8:00前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罪犯食堂。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0591-83393306)、负责人(林秀晶/0591-83393301)。
7、本项目采用“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因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电子后台无法填写投标折扣,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后台中填写折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折扣的换算依据。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后台中填写折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折扣的换算依据。[例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70000元,如折扣为9折,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即折扣后投标报价为1863000元,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录入1863000元(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录入的时候请注意信息系统的单位是否为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作为中标金额,仅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及物资单价折扣的计算依据,最终的合同金额为本项目的预算总价。
8、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无法填写投标折扣,故各投标人在系统上填写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福州顺宜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6.55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江监狱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方式:郑警官/0591-219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秀鸿/ 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话:0591-833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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