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2022年综合业务区整治、网络迁改修理(含机房基站搬迁、设备拆除等)施工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2022年综合业务区整治、网络迁改修理(含机房基站搬迁、设备拆除等)施工服务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一: 本项目2022年07月18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标段一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本项目标段一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2022年综合业务区整治、网络迁改修理(含机房基站搬迁、设备拆除等)施工服务项目标段一招标失败。
标段二: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下浮率: 58.0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
(4)工期:按照具体订单的施工工期要求执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2年07月18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标段二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标段二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贾生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鲁 137201920200719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信鲁建安 B(2020)00479。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一:青岛万博通信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青岛阳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山东宏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被否决。
标段二:青岛万博通信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青岛阳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项资格要求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2年07月23日至2022年07月27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954139393
电子邮箱:zhangbaoyong@
异议邮箱:sddxztb@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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