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地震采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节点地震采集系统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地震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节点地震采集系统采购
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质量要求:合格。
5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6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元。
2.2招标范围:节点地震采集系统设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2至2022-07-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20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20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1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地震局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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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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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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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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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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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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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向东
| 联系人:
| 赵博园、李文亮、时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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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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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0100408
| 电话:
| 0311-8695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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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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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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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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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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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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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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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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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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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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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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