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重新招标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2BJ-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采购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项目,为炼油运行一部50000Nm3/h制氢装置2023年大检修长周期材料备件计划,共计176根(含附属备件及必要的连接件),资金已落实,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176根(含附属备件及必要的连接件)。
2.3标段(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详见《转化炉炉管询价书》,中标人须签订技术协议。
2.4.1、按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一部柴油加氢区域50000Nm3/h制氢装置转化炉炉管采购询价书要求执行。炉管离心制造要求按HG/T 2601-2000《高温承压用离心铸造合金炉管》执行,热壁集气管离心铸造要求按 HG/T 2601-2000《高温承压用离心铸造合金炉管》执行,穿越大小头静态铸造要求按 HG/T 3673-2000《静态铸造高温承压炉用附件》执行,并按提供图纸加工制造。
2.4.2、以上转化炉炉管等部件若有最新制造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5转化炉炉管制造标准、规格、数量详见技术询价书(详见附件1),配套炉管备件须核实确认,签订技术协议。安装调试及现场配合施工方案在技术协议中体现。
2.6供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及备件指导拆除、安装、试车、开车。
2.7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均能在技术要求的工作环境下安全、可靠地运行,性能满足技术询价文件要求。
2.8服务响应:①对于操作故障,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给予解答。②对于设备故障,供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或设备运送到为我公司配套的技术服务部门与维修中心。
2.9供货质量保证:供方保证所供物资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生产制造标准。到货后,按照图纸、国家标准及技术协议进行外观和辅助光谱仪进行元素测定,以保证产品性能。甲方有权保留对产品质量的追溯权。
2.10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投入运行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应商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或有其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保证期内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2.1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30%,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且炉管投运正常运行90天后付合同总价的6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投入运行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付质量保证金。
货款支付方式:
(1)挂账满90天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2)挂账满60天后,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
(3)当月挂账、次月付款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2.12交货地点:买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个月内交货。
2.14对中标的新供应商,按照兰州石化公司制度管理规定第二十一篇《物资供应管理》第二章《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转化炉炉管的制造和调试等全过程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则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免费进行现场拆除及安装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遵守相关入厂规章制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8年以来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大型炼化行业50000Nm3/h制氢装置及以上规模同类型4台整台转化炉炉管供货业绩,每台炉不少于50000Nm3/h制氢炉管加工量且具备制造ID113及以上转化炉炉管制造加工能力(转化炉炉管供货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代理业绩无效。
3.8销售规模:2018至2021年连续四年销售金额(须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不能低于11亿亿元人民币。
3.9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未完成上年度审计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标人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
3.10投标人需确保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所制作炉管安全使用至少10万小时,投标人近三年内所供炉管未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均需提供书面承诺)。
3.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线上报名,线上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23日9时至7月29日 17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报名、购买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直接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联系电话:0931-793694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2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2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会。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标包的 32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931-7936238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931-7936235
电子信箱:caorun@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8. UK办理机构昆仑银行信息
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029-86978612
其他分支结构请从招标公告附件查看。
9. 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咨询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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