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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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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移动示范教学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0]CCZB[GK]2022040-1
)
一、项目编号:
[3500]CCZB[GK]2022040
二、项目名称: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移动示范教学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CCZB[GK]2022040-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华林路207号
804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3500]CCZB[GK]2022040-1
包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移动示教系统
精标科技、摄像头模块:明日
KHDZ-8000(单系统)、UV580
8
套
97980
783840.0000
1-2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移动示教系统(教学大屏)
TCL
75G60
3
项
7000
21000.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孔菁 (包1)
评审专家:
沈汪江,雷容华,陈亮,郑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 100 万元×1.5%= 1.5 万元 ]+[(200 - 100)万元×1.1%= 1.1万元 ] =2.6万。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3500]CCZB[GK]2022040-1
包1
:
12073
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仕程卫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税种为“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九条等规定,仕程卫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应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为个人所得税的扣款义务人,所提供的“个人所得税”非企业作为纳税人所缴纳税收的凭据,故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要求,属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领航动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全部内容,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和福州创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投“1-2 移动示教系统(教学大屏)”为同一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进入最终评审,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厦门广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芯世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1-2 移动示教系统(教学大屏)”为同一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进入最终评审,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059122869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郑维萍,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郑维萍
电话:
郑维萍,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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