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镇河西村、仓子乡七家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灰窑镇河西村、仓子乡七家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以承县审批投资招标20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灰窑镇河西村、仓子乡七家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承德县石灰窑镇河西村、仓子乡七家村。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石灰窑镇河西村新建公厕、铺设透水砖地面、铺设水泥路面、残墙重建、安装太阳能路灯、修建排水沟挡墙、修建盖板;仓子乡七家村铺设透水砖地面、铺设沥青路面、安装太阳能路灯、翻修4m高河坝等。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投资:4414486.69元。
计划工期:8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1 09:00至2022-07-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承德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景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承德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应营子御水花园小区123#楼103铺
|
| 邮编: |
067400
| 邮编: | 067101
|
| 联系人: |
张清波
| 联系人: | 李吉安
|
| 电话: |
13931413828
| 电话: | 0314-301118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782337725@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塔山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501519650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