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7大类石油醚(JC2022-WⅡ-17-13)(三次)
2022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7大类石油醚(JC2022-WⅡ-17-13)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2-W0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7大类石油醚(JC2022-WⅡ-17-13)三次
2.2招标范围:2022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7大类石油醚(JC2022-WⅡ-17-13)三次,详见附件,预计 2022年采购额220万元。
2.3交货期:按指定时间(分批)送达。
2.4交货地点:物资公司各储运公司、区域物资供应中心(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地点,其范围不超出辽河油田区域)。
2.5采购方法:定商定价不定量框架协议采购。
2.6质量要求:符合石油醚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6。
2.7服务要求:中标人按合同要求送货后,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的正确使用、现场施工指导、废弃物处理方法及现场提出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8计价方式:综合到货含税价(含货款、13%增值税、运费、包装物使用费、装卸车费及其他杂费),其中:
①投标人增值税率非13%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本包别物资必须填写实际税率,评标时评标价格按13%税率折算;
②包装物使用费是指中标人免费提供包装物,货物完成交付后,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③运费包括由中标人发货地点运达至合同中约定地点的费用(不包括沈阳市康平县张强地区或辽宁省外施工现场,如需中标人将物资运输至上述地点,则根据实际运率和运距另行计算运费,并由物资公司签订到买卖合同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为本包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若投标人为本包产品的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若代理商代理多个品牌,每一条物资明细只允许选择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内容和项目顺序》标准要求;
3.10、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提供第三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合同,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本包别物资或物资类别;
3.11、投标产品执行的标准必须由本包产品的生产商出具,且满足石油醚技术规格书所有技术指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的委托人或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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