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三水合乙酸钠年度框架采购(一年寄售)公开招标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三水合乙酸钠年度框架采购(一年寄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本次采购的物资为三水合乙酸钠,估算总数量约为420吨/年(预估量仅作为评标参考,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质量标准按“供货要求”内容执行。包装要求为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扎口,外带采用缝包机缝合,每袋净含量25kg,放置于托盘并捆扎好便于叉车接卸。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仓储运输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场所);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按订单要求执行;
4、最高限价:4700元/吨(含税);
5、关键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7、履约保证金: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①.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②.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0-6265233
*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标 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联 系 人:李晓明
电 话:0992-3870212
电子邮件:lxm_d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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