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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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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SZC-320923-JBGS-G2022-0001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牵头单位名称: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锦州西路华云乐园小区
3
号楼
32
号网点(成员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
100
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
,
人民币(小写)
1467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年内完成对阜宁
15
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
PM10
、
PM2.5
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
PM2.5
每次不少于
23
天有效数据,
PM10
每次不少于
10
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
20
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需对阜宁
15
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
PM10
、
PM2.5
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根据国家验收要求,
PM2.5
每次不少于
23
天有效数据,
PM10
每次不少于
10
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
20
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
、 参考规范
1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重量法)》(
HJ618-2011
);
2
)《环境空气颗粒物(
PM2.5
)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HJ656-2013
);
3
)《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
和
PM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655-2013
);
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194-2017
);
5
)《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
和
PM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 817-2018
);
6
)《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
和
PM2.5
)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HJ93-2013
)。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开展工作
,
一年内完成本项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娟、唐海霞、陈海荣、咸月、孙正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
2002
】
1980
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1.4%
向
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后总得分
排名
1
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1.61
1
2
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64.8
2
3
杭州天渊智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6.93
3
2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
C
座
联系方式:
李胜
,
180529680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
13
栋
9
楼
联系方式:
吴建佳
,
159619220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胜
,
吴建佳
电 话:
18052968013
,
15961922020
4
、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
0515-69917082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
年
7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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