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老城区供暖项目(文化路)一期地热井EPC模式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丰县老城区供暖项目(文化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2020】86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清丰豫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老城区供暖项目(文化路)一期地热井EPC模式;
2.2、项目编号:NBGT2022-042
2.3、建设地址:清丰县老城区文化路越秀国际、黄庄安置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丰县老城区文化路越秀国际和黄庄安置区4组8眼地热井施工,需出具该范围内地热勘查、地热井设计文件,根据相应文件完成地热井施工,水温水量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项目总投资估算2454.13万元;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勘查工作、地热井施工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本项目采用电力作为施工动力,施工用临时水、电源由投标方解决;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2.9、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及招标人的标 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测绘甲级专业资质或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原有)专业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矿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勘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00米以深的施工业绩(包含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9、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0、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0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5.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①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8月10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②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5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豫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5903994041
地 址:清丰县城关镇人民路企业服务中心111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15203939792
地址:濮上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安康苑南区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清丰豫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