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分公司2022年综合生产楼及营业部综合维修项目
中选人公示
呼和浩特分公司2022年综合生产楼及营业部综合维修项目,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本项目中选人如下:
第一名: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5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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