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2022年小街小巷改扩建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华区2022年小街小巷改扩建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裕行审投资审字【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裕华区2022年小街小巷改扩建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辖区内10条小街小巷,具体包括:小马北路(谈固东街-谈固西街)、谈固东街(裕华路-槐中路)、金马路(谈固南大街-东二环)、育才街(东岗路-塔北路)、煤机街(裕华路-槐安路)、富强大街(裕华路-槐安路)、塔南路(裕翔街-翟营大街)、南茵西街(塔南路-南二环)、大剧院西街(塔南路-南二环)、祥泰路(建华大街-体育大街)。(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裕华区10条小街小巷改扩建整治提升,合计全长度约10949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街道两侧立面整治27380平方米(包含:前面粉刷、彩绘;破损墙面补砌;立面清洗、门头广告牌更换;栏杆除锈刷漆、更换;线路整理;部分空调规划安装统一防护罩);便道砖铺装31248平方米、道路维修10244平方米;新增主题景观节点10处,新增绿化25422.5平方米,新建种植池4687米,新建廊架642.5米,围墙改造1137米,新增机动车位626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括小马北路、金马路、谈固东街,二标段包括煤机街、育才街、富强大街,三标段包括大剧院西街、南茵西街、祥泰路、塔南路。(5)工期:60日历天。(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号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2.2同一项目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0 09:00至2022-08-10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 CA 解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在线提出。联系人:孙红霞,联系电话:0311-85852910。项目小组:孙红霞、贾赛、聂雨帅。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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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02单元2712-27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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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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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健
| 联系人: | 孙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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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66506526
| 电话: | 0311-858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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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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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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