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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2年葫芦岛市丹东线(绥青线交叉口至高小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丹东线(绥青线交叉口至高小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30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东线(绥青线交叉口至高小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国道丹东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路线起于绥青线交叉口,终止于高小线交叉口,设计桩号为K1271+500~K1310+300,全长38.8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含桥面)病害处治、综合设施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0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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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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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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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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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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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日9时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邮政编码:125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
邮 箱:lngljzb_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