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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经开区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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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经开区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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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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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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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经开区工程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GJL-DLF2022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工程项目(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经开区工程项目(二标段)监理。
2.2建设规模:包括26处小区雨污水改造工程、8.2km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26处小区雨污水改造工程、8.2km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计划工期: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132日历天)。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费用:16796.7796万元
2.8 合同履行: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4人(给排水专业2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监理员 4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员2人,市政专业监理员2人。)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
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1776776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0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网址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魏林影
联系电话:0431-89859616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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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46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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