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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
我
局
委托
综合保障中心
组织
对
《
天阳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新胜屯嘎查天然石英砂矿(铸型用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等
2家
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以下简称“方案”
)
进行了审查。
现将拟同意通过
的
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生态修复
科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曹树财
电
话:
0475
-
8839935
电子邮箱:
13304754037@
202
2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1、
天阳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新胜屯嘎查天然石英砂矿(铸型用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2、
通辽市
科尔沁区木里图镇砂矿
(铸型用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砂矿治理方案
天阳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治理方案
()
DD000E;
EE000E;
FF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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