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分公司循环水处理剂代储代销采购
第一章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分公司循环水处理剂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循环水处理剂代储代销采购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种类及规模:循环水处理剂(一年用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按买方通知分批送货。
2.3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标包1.2技术要求》、《附件2.标包3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循环水处理剂。
2.5 标包划分:
标包一:一循、九循、苯乙烯循环水场、烷基化循环水场,循环水量1.314亿吨/年;
标包二:二循、六循、重催余热循环水场、供风循环水场、三千制氮循环水场,循环水量1.056亿吨/年;
标包三:热电公司循环水场,循环水量0.501亿吨/年;
此数量为暂估量,用于投标报价,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招标人不对此数量作承诺。允许兼投,标包一与标包二不允许兼中。
2.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7交货要求:
2.7.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2.7.2合同履行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7.3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化工原料库。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3.1标包一和标包二: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备在石油石化行业加工能力500万吨/年及以上炼厂连续使用1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中必须涵盖投标方案中的缓蚀阻垢剂。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业绩使用证明(合同与发票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3.3.2标包三: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备在石油石化行业加工能力500万吨/年及以上炼厂或发电能力74MW以上热电厂连续使用1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中必须涵盖投标方案中的缓蚀阻垢剂。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业绩使用证明(合同与发票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9时至2022年7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包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8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潘大壮 | 联系人:范涵冰 |
电话:0429-2179399 | 电话:024-82656529 |
| 电子邮件:syzb01@/sy82656529@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