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在国内有至少5套以上“冷凝-膜”在苯系物废气处理行业工程案例且成功运行的业绩,且业绩可现场复核。提供合同(合同签署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及技术协议复印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7 招标技术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对这些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的,投标人必须对技术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标书中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不得照抄技术文件。
3.1.8 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9 投标方必须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设置专门技术工程师,负责合同设备的协调对接、设备安装指导、现场调试工作,在设备安装和现场调试期间长驻现场协调、指导(标书中提供承诺书)。
3.1.10 在投标人交付标的物使用后6个月内,仍未能调试合格的,视为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投标人除去承担招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各项准备形成的损失外(招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各项准备支出约为本合同价款的两倍),还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独立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投标价。具备与招标货物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质量保证体系的材料及照片。
3.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6月27日 8:30至2022年7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19日 09:00前与张启贤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鄢明浦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