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交通秩序综合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公告,I3100000021a05262001201,
肃宁县交通秩序综合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交通秩序综合提升建设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在肃献路与柳大路路口、G240国道与柳大路路口、G240国道与白牛堤路口、S282省道与大广高速尚村连接线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在G240国道与肃献路路口、G240国道与付佐高速口路口、G337国道与梅店路口、翠微路与开元街路口增设电子警察,在G240国道西芝兰路段、大广高速尚村连接线北景口路段安装电子警察卡口;在县交警大队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控分中心;新增或替换卡口摄像机、标志牌、反光膜、减速带、京式隔离护栏、爆闪灯等。(2)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通信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8 09:00至2022-07-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可北省沧州市肃宁县神华路5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
| 邮编: |
06235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宋园园
| 联系人: | 张倩 |
| 电话: |
0317-5575111
| 电话: | 18333070615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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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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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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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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