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区金浦大道、朝阳大道示范路路侧交通设施配套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对[350623]CH[TP]2022001、漳浦县城区金浦大道、朝阳大道示范路路侧交通设施配套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浦县城区金浦大道、朝阳大道示范路路侧交通设施配套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05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3]CH[TP]2022001
项目名称:漳浦县城区金浦大道、朝阳大道示范路路侧交通设施配套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4074.4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864074.4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02634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A010399-其他构筑物 | 其他构筑物 | 1(批) | 否 |
详见合同 | 1864074.4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文件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补充说明描述:(1)明细:★特别 描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2)明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的,还需提供合并的相关文件。
(3)明细:资质要求描述: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项目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29 17:10至2022-07-0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7-05 1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103-1104室 - 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2-07-05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103-1104室 - 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50号
联系方式:1396007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石仓村
联系方式:0596-384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津
电 话:0596-3849666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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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