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云浮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X22513039
二、项目名称:云浮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项目概况:为了充分利用加油站广告资源优势,实现广告资源管理和效益的最优化,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理开发覆盖云浮地区25座自营加油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中标单位可在云浮公司目前刊例价基础上自主开发广告业务。每笔广告营业款由云浮公司全额收取,首年保底营业额底价为62.4万元,保底收益计提比例为10%(即6.24万元),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为5%,折合单站年保底营业额24960元,单站年保底收益2496元。3年保底营业额依次为62.4万元、65.52万元、68.8万元,3年保底收益依次为6.24万元、6.552万元、6.88万元。如合作网点增加或减少的,以补充协议形式按站均保底营业额增加或减少保底营业额。
当月实际营业额达不到月保底营业额时,代理方不需要补足,但我司对每月实际营业额与每月保底营业额的差额按照30%增加计算收益,每月进行清算。
五、招标内容: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理开发覆盖云浮地区25座自营加油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次招标媒体开发形式主要包括加油站范围内的出入口、围墙广告,广告媒体统一由合作商投资建设,建设标准及上画形象内容均按云浮公司相关要求执行。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给出的保底经营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
区域 | 网点数量(座) | 招标人设定的 首年保底营业额 | 首年保底收益额 | 保底收益计提比例 | 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 |
云浮地区加油站 | 25 | 62.4万元/年(即5.2万元/月) | 6.24万元/年(即0.52万元/月) | 10% | 5% |
六、其他说明:
合作模式:采用广告业务代理的模式,中标单位作为一级代理商负责自主定价(依据招标人所允许折扣范围)、业务开发、设计制作、内容初审、上画发布、监控调研及其他广告相关的一切事宜。
合作期限:三年。合同签订1个月内,中标单位需向甲方支付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合作到期后,如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无违规现象,视合作情况及广告营业款缴纳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有优先续约权。合同执行完毕不再续签且双方无违反合同行为的,甲方在1个月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广告上刊:我司作为加油站广告资源掌控方,拥有加油站所有媒体广告形式的自主权和管理权,合作单位上刊前,需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刊。我司有权在合作单位的上刊空档期,自行开发、组织上刊。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年营业额不低于50万元的广告运营管理经验,提供至少一项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年度营业额证明资料(不限于第三方出具的营业额证明或项目结算书、发票等能证明营业额的资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其他咨询服务;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3)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
(14)在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 月1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方式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可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邓工13531462400))持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
方式二:将①经办人联系电话和身份证盖章彩色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盖章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邓工13531462400)办理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招标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采购。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九、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保证金:2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6日14 时00 分至14 时30 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方式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投标人须自行了解疫情管制期间进(离)穗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方式二: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自行合理按排邮寄时间且提前告知收件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快递逾期送达、快递签收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或快递为到付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收件人:郑文玲
收件电话:13560477267。
3.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14 时3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新世纪大道侧
联系人:赖进贤
电话:13826889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房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60477267
邮箱:lkx6003@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7月5日
附件:招标公告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