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HTJ-2022-B-01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寄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08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HTJ-2022-B-0101
项目名称: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40.0万元
最高限价:304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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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3,040 | 3,040 | 妇幼保健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8.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进行查询。
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12.属于《2022年度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或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或其实验室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投标人(或其实验室)通过省级卫生部门组织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审核并提供登记备案相关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实验室提供临床检验中心出具的批复文件或实验室认定证书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到 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寄的方式
方式:(1)投标人须将标书款汇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2)采购代理机构的汇款信息及邮箱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的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汇款信息”。(3)投标人汇款后请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6日 08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鑫帅领科技园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期间,须配合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配合体温检测,如因投标人代表健康检查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获取标书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公司邮箱(便于及时准确地接收招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7月26日08:5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7月26日08:50-09:0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00;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鑫帅领科技园会议室1 。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58297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75号501号
联系方式:24161566、1582219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24161566、15822198558
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