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青岛卷烟厂更新5台电子皮带秤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5 |
|
详细内容:
|
国家烟草专卖局
领导信息张建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徐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铁力国家烟草专卖
电子烟管理
电子烟
{本项目
文章山东中烟青岛卷烟厂 时间:2022-07-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5台电子皮带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2080;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2QD0820701。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5台电子皮带秤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10日内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工程的改造、安装、调试工作,满足甲方要求。
4.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5.项目内容:本项目需更换5台电子皮带秤并在现有的线电控程序上完成秤与线电控之间的组态和通信修改,保证电子皮带秤本体的电控系统采用Profinet网络,线控系统通过Devicenet网络实现联锁控制。本项目包括新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旧设备的拆除及平台的局部改制与辅联设备设施的修复。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10.00万元,投标报价(或各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天眼查、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近三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网站有公司详细信息的查询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简单装订。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及编号;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开票信息及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
2.报名时,招标代理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天眼查中查询,是否为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1005室。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须先查询符合要求后再接受报名,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公司银行账户。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9:30,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1007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本网站站、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0532-81921376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1917669/0532-55690206
◆◆“扫一扫”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站点地图
主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办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bm64000012备案序号:京ICP备05033420号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100045)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37
版权所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未经许可,本网站包括图像、图标、文字在内的所有数据不得转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