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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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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6月24日21:02
评审专家名单
王明义,王芳,陈李萍,王学韶,徐颖(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云萍、周惠、李武涛
项目联系电话
0991-8897121、18199822872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5586575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8897121、18199822872
一、项目编号:hcxjczt-2022-304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2架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行托管服务
2
架
7500000
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通建街2号
91230108100005810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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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架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行托管服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已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义,王芳,陈李萍,王学韶,徐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联系方式:0991-5586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0991-8897121、1819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云萍、周惠、李武涛
电话:0991-8897121、18199822872
2022年06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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