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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马尾青洲幼儿园空调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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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青洲幼儿园空调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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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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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马尾青洲幼儿园
乙方
:
福州智慧数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05]GYG[GK]2022011
的
福州市马尾青洲幼儿园空调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52305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海信
1(批)
1059807.0000
1059807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节能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零伍万玖仟捌佰零柒元整(¥1059807.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乐业路26号翡利公馆6栋
;
4.3
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售后服务 乙方应对所提设备提供不低于5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质保期内所供货物在使用中发生问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维修服务,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服务。若在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供采购人正常使用。质保期结束后,上述响应时间仍应与质保期内一样。 5.3培训 乙方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专业现场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后支付货款总额的20%
2
50
空调到货,经开箱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后支付货款总额的50%
3
25
空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提供税务发票后支付货款总额的25%
4
5
空调经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一年,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后支付货款总额的5%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与设备质保期同步
。
10
、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马尾青洲幼儿园
乙方:
福州智慧数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乐业路26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科技信息中心大楼西裙楼2层
单位负责人:
叶丹红
单位负责人:
朱奕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65056833
联系方法:
1865997132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89000700008904-0002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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