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关于开展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雄安院区(筹),本项目采用代建制,代建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雄安院区(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项目。项目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内。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57964.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982.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981.95平方米。投资额:386700.00元。资金政府投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备服务结束之日止,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以委托人出具的服务结束确认书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由中选人按照正常项目竣工资料要求,提供项目全部施工阶段成果文件。
方案编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和完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登记表、按要求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评审)、协助比选人组织评价报告评审会、为完成报告书和评价审查所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以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等工作。
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取得项目基础资料,如现场文字、影像或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技术交底、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监测记录、影像资料、监测档案等相关成果报告;完成监测总结报告;协助监理或施工单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涉及的相关报告等工作。
竣备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评估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如需要)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协助办理与水土保持验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基本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申请人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申请人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c.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代建人;f.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g.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比选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比选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4至2022-06-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高风险地区不能现场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取比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比选申请人可以将本款第①项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kejiyuan08@,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在1个工作日内寄送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比选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04 14:00 ,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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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雄安院区(筹)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100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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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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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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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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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 联系人:
| 蒋瑜、王丽波、宋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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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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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23006
| 电话:
| 010-825757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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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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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10-825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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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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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jiyuan08@
| 电子邮件:
| kejiyu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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