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采购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海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采购二次招标人为沧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海防维护经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市海防监控中心、黄骅市海防监控中心、新村海防派出所监控站、岐口海防派出所监控站、南排河海防派出所监控站、赵家堡海防派出所监控站、徐家堡海防派出所监控站、临港海防派出所监控站、综合港区海防派出所监控站共计9个单位基础设施维护。
2.2招标范围:2021年海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采购,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响应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4至2022-07-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楼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4 09:30,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楼13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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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沧州市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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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1001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赵伟
| 联系人: | 沈健
|
| 电话: |
15833765210
| 电话: | 17731711555
|
| 传真: |
| 传真: | 0317-8698985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82177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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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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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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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账号: | 10014802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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