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环公路辅道(SL91)良村至西古城段改建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环公路辅道(SL91)良村至西古城段改建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石环公路辅道(SL91)良村至西古城段改建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行审投资【2020】168号、核准号:SJZ-SP200706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石环公路(SL91)良村至西古城段改建工程智能交通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石行审交批【2020】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
石环公路辅道良村至西古城段位于长安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现状为具有城市道路功能的一级公路。长度12.3公里,分两段,第一段起点位于石环公路北环辅道与东三环交叉处,沿石环公路辅道至东二环路,里程长8.5公里;第二段自高营大街至国道G107(古城东路),里程长3.8公里。智能交通主要建设内容为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流量检测器、监控系统。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家庄市石环公路辅道东三环至东二环、高营大街至胜利大街(国道107)段。
2.1.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计划工期1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石环公路辅道(SL91)良村至西古城段改建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流量检测器、监控系统,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特别: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4 00:00至2022-07-15 08:59,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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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88号公交大厦8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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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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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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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柳亚宁
| 联系人: | 薛旸、盖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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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87261819
| 电话: | 0311-86958901(招标部)、185332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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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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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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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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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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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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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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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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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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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施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