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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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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607667.76 元。
(2)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90604.91元。
各标段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同时公告,投标人可选择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中。
(2)每个标段分别单独进行投标登记及独立投标。
(3)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4)若其中一个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5)若其中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6)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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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607667.76 元。
(2)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90604.91元。
各标段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同时公告,投标人可选择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中。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需要两名满足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3)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4)若其中一个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5)若其中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6)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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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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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 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80%(经济权重)】×95%+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权重(5%)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排前;如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方式一:选取方法 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100分)×20%(技术权重)+经济得分(满分100分)×80%(经济权重)】×95%+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权重(5%)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排前;如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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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财务指标: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负债率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业绩情况: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企业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获奖情况: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交网页信息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工程奖项包括质量类或安全文明类奖项,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及装饰等获奖不参与计分;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建项目,参建项目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交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公布的工法获奖名单查询页,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5、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查,网址:
6、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或岗位证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扫描件,人员均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和2022年5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2、业绩情况: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企业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获奖情况: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交网页信息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国家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类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级及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类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类奖项,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及装饰等获奖不参与计分;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建项目,参建项目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交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公布的工法获奖名单查询页,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5、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网址: 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页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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