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青州市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内容:青州市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2、预算金额:18万元,单项控制价6万元/年。
3、服务期限:3年。
三、公告时间
2022/6/22-2022/6/28
四、招标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到2022年6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需提供:
1、报价表(见附件一);报价分析表(见附件二)。
2、经营业绩一览表(见附件二)。
3、维保服务方案:
(1)服务措施(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标准明确,有完善保证措施,风险管控措施得当);
(2)服务方案(根据对项目的理解思路清晰、项目特点及现状的分析、工作流程合理、维保方案详细、响应时间及时、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工作计划详尽可行、备品备件充足、服务标准科学、专业技术支持等);
(3)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充足以及技术力量和设备能满足日常维保需要和应急突发情况维修);
(4)项目配备:根据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配置数量及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类似服务经验,并附有相关证明;
(5)备品配件报价(供应商的主要消防设施常用主要配件报价情况的合理性);
(6)预防措施(预防事故方案、安全方案及可能的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4、其他承诺或优惠条件。
5、供应商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维保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维保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至少指定两名以上执业人员(其中,1名为专职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须持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上法人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
(6)供应商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请报名供应商将以上内容的纸质版材料每一项加盖公章后按顺序做成PDF版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srmyyzbb@。本次采购项目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纸质版材料。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文件两份和电子版文件一份。
特别说明:
1、PDF版响应文件请于2022年6月28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qzsrmyyzbb@;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另外,将报价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一)同时发送至邮箱:qzsrmyyzbb@。文件名为供应商名称+所报项目名称。报价表内容、格式不能改动。本次采购项目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纸质版材料。
2、请各报名供应商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提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超期报送的按无效报名处理,谢谢合作!
五、联系方式
保卫科:夏科长 0536-3234151
招标办:郑主任 0536-3234281 邮箱:qzsrmyyzbb@
更多消防行业信息,请关注消防商城订阅号或消防设备网:消防商城-消防安全设备-站式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15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