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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二次)竞争性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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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二次)竞争性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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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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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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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0102-2205-ZCGC0565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90.89975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本次拟对华中科技大学南一楼外墙进行翻新及修复,涉及外墙面积约13000平方米,原外墙做法为水刷石。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供应商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的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等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质保期:整体两年,其中防水部分质保五年。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供应商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新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如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媒体(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7-8755822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珍珍、万齐威、王刚、刘素芳
电 话:027-87272701
电子邮箱:2950675060@
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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