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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营口市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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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营口市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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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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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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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2】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光华路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本次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从金牛山大街与光华路交叉路口中心线以南150m处从光华路以西现有DN800管线分支出DN600沿光华路以东向北敷设至渤海大街以北140 m处,分成两个DN500管线,其中一条管线与光华路以西现有DN500管线相连,另一条管线沿光华路以东向北敷设至东华路与现有DN500管线相连。敷设管线总开沟长度为2304m。新增支线井4座,放风井3座,泄水井3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5179001001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光华路一级网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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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08月01日 开工至 2022年10月1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含)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6月2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本次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报名时须精准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免造成不见面交易失联。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曹波
姓名:
李宁
单位: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职务:
部长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招标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红运大酒店南行1500米路东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曹波
联系人:
李宁、吴禹霖
电话:
0417-6630020
电话:
024-2338826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宁、吴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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