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
详细内容:
|
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JKQ2022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以项目代码2205-370393-89-05-88079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淄博经开区北京路以西,淄河大道以北约500米处。
2.3设计规模:项目一期设计面积约41500㎡;二期设计面积约27200㎡。
2.3.1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41500㎡,一期二期连接部分地下面积约600㎡,其中门诊楼一座,病房楼两座及配套基础设施,建成规模500张床位。合同估算价26815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相关工作内容,递交最终完成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成果。
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及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一期、二期全部设计及相关造价文件,一期工程以及一期二期连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一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内外装饰装修、以及室外电气安装、室外综合管网、绿化、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广场等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标识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一期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5.1设计内容
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全部设计,包括前期基本数据调查、规划及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总图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包含绿色建筑及装配式设计)、BIM专项设计、园林绿化设计、人防设计,以及各类管网管线室外配套设计、电气设计、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设计、精装修、幕墙、亮化、其他附属设施设计等,编制设计概算,除上述内容外,设计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全部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因变更等引起的二次设计、设计跟踪服务、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协助及其他类似服务等,并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同时,设计内容应满足后续招标的相关要求。
2.5.2施工总承包内容:一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内外装饰装修、以及室外电气安装、室外综合管网、绿化、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广场等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标识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一期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
施工质量:合格。
质量目标: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投资+工程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财务状况:无;
3.5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考核要求:无;
3.7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3.8其它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只允许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联合,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7月11日下午17点00分,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点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09时3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投标人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及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版新点投标软件制作工具操作视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人可自行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联系电话:0533-7870182。
8.特别:
8.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8.2投标人必须时时在线,直至开评标结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线及时确认,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8.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4开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开始时间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每次解密时长最多延长2次,每次10分钟,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CA锁相关插件,无网络,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璐
法定代表人:巩天芹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傅山大厦
邮编:255000
邮编:255000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人:张海晏、张梦文
电话:0533-3886558
电话:0533-3178816、18615137067
发布人: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