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设计沈阳市居民燃气管道及户内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户内设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设计沈阳市居民燃气管道及户内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户内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4 |
|
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居民燃气管道及户内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户内设计已由沈发改审字[202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改造10万户存在安全隐患的室内低压燃气立管300km;不锈钢波纹软管600km;加装居民室内燃气报警器279.8053万户;不锈钢波纹软管210.1115万户;管道自闭阀100万户;智能化升级改造居民室内燃气表100万户。
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变更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审批工作,如施工许可审批、规划审批等。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解决疑难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08:30时至2022年06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5日1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24-23520300
电子邮箱:syrqcgbae@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杨工、李工
电话:024-83733416、83733420
电子信箱:sydtgczx@
2022年06月13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