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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安新县渥城初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安新县渥城初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建安新县渥城初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复。招标人为安新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债劵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建安新县渥城初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
2.1.2招标编号:ZB2022XA-XA-SJ0001
2.1.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占地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9729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占地8078.27平方米,300环形跑道9481.68平方米,篮球场608平方米,排球场360平方米,景观绿化11920平方米,道路及广场占地9281.05平方米。
(2)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50189.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84.45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4774.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6692.5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217.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04.7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运动场、绿化、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
(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1+5F框架结构教学楼2栋、-1+3F钢结构综合楼1栋,-1+6F框架结构生活服务用房1栋,300米环形跑道一个,另外建设篮球场、排球场、地下建筑车库、人防、设备间,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同时建设绿化、硬化工程。
2.1.4项目总投资:33134.48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577.52万元(其中勘察招标控制价:161600.00元,设计费最高限价5613600.00元)。
2.1.5服务周期:勘察周期:15 日历天;设计周期:45 日历天。
2.1.6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安新县永安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南
2.2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即为投标单位(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1.4财务要求:近3年(2018-2020或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2.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 月14 日至2022年 6 月 20日,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2)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 月5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安新公共资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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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新县育才西路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永安大街数圣集团雄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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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主任
| 联系人:李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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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2-5306228
| 电话:0312-523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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