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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2022年度长春分公司台北大街加油站油罐清罐项目施工总承包竞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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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2022年度长春分公司台北大街加油站油罐清罐项目施工总承包竞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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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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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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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2年度长春分公司台北大街加油站油罐清罐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以《长春分公司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领导班子会[2022]86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2022年度长春分公司台北大街加油站油罐清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 2022年度长春分公司台北大街加油站油罐清罐项目。
2.2建设地点: 台北大街加油站: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副2号。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 3.818万元。
2.5计划工期: 2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5日与2022年7月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6月5日与2022年7月5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为准。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台北大街:目前在用4座油罐,共100立,其中92号罐1座30立,95号罐1座30立,98号罐1座20立,柴油罐1座20立 ,现需进行人工清罐 ,本次清罐人工进行清罐,包含两次清罐,一次为在油品移库后组织的第一次油罐清洗,二次为在油罐注水后的第二次油罐清洗。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石油库设备(储罐)清理、清洗资质。
(2)持有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工业清洗企业物理清洗C级资质;
(3)持有中国工业清洗协会核发的工业清洗安全作业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3年以来有加油站油罐清洗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证。
(2)安全员持有工业清洗安全培训合格证。
(3)现场作业清罐人员具有受限空间作业资格证。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2年 6月 13日至 2022年 6月 15日(工作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7时 00分);
(2)购买地点:网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 /元,中标人确定后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保证金
5.1采购人 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5.3承包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22年 6月 16日 14时 30分至 15时 00分。
6.2截止时间: 2022年 6月 16日 15时 00分。
6.3递交地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
6.4递交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899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2年 6月 16日 15时 00分。
7.2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59号蓝港中心0209室。
7.3开标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59号蓝港中心0209室。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8.3合同条款规定:
(1)如遇国家税率变更,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不含税金额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本合同项下发生应收账款业务向其他第三方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质押以及其他融资业务,以及向第三方提供任何甲方的合同、发票等资料。也不得将该应收账款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对发票和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具有特殊认可的效力。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 ;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899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于连博;
电话:18543146396;
传真: 0431-81072583;
电子邮箱:@。
10.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 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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