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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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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MZS202205GKL005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2,7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范围一致。(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技术支持服务、中山市“无废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及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中山市“无废工厂”建设标准及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数据整合与深度挖掘)。
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一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会或采购人书面确认。
2,79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鑫
、
邓芳
、
曾添
、
袁素芬(采购人代表)
、
钟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计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6)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行账号:138088516010002143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中标人缴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2.34624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18.00
9.75
69.75
1
1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广东中科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40
9.00
9.89
47.29
2
2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1.80
3.00
10.00
24.8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4楼
联系方式:
88228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
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其文
电话:
0760-88331748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提升项目招标文件(2022051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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