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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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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FCG-石泉县-2022-0010
项目名称: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3,128.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3,128.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3,128.4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产用房施工
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63,128.44
1,163,128.4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迎丰镇红花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本项目点击“”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发送至1758260619@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名称:迎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迎丰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8590920162
名称: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二号楼1905
联系方式:15709157772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09157772
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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