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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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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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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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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2-06-08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
2.2.2建设规模: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6个站区、1个管理中心所在场地的建筑屋顶、站区内可利用绿化地、停车场等闲置场地 (不影响各单位、站区正常使用)布设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采购内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方。
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移交等项目实施。工程实施前,设计方案应报请采购人书面同意。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合作方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与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协助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本项目采用电费优惠的合作方式:协议电价≤0.48元/kwh;光伏发电项目所享受的政府优惠政策补贴归采购方。
目前本项目用电执行所在地区一般工商业用户收费电价政策。
2.3.2服务期限: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24年。
2.3.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询比文件领取
4.1你单位如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请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万和办公楼96-6号)报名。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审核确认。
代理公司邮箱:hxzbxaxq@
单位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支付系统号:301121000026
开户行城市:石家庄
电话:0311-86958928
纳税人识别号:91130100104327075G
公司地址及电话: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0311-86958928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7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霸州市康仙庄镇石城村迎宾东道
联 系 人:崔旭
电 话:0316-7196214
采购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万和办公楼96-6号
联 系 人:吴红亮 杨超
电 话:18632771766 0312-5675070
电子邮箱:hxzbxaxq@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022年6月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光伏发电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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