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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6-08
宁马高速江宁滨江开发区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
照明工程施工NM-BJKJ-ZM标段
招标公告
E3200000051004027748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马高速江宁滨江开发区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江宁审批投字【2018】207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
混合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照明工程施工NM-BJKJ-ZM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照明工程施工NM-BJKJ-ZM标段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M-BJKJ-ZM标段。
1、项目概况
宁马高速江宁滨江开发区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位于江宁滨江开发区锦文路-正方大道与宁马高速交叉处。现状滨江开发区互通为半苜蓿叶互通,本项目拟对现状互通进行原位改扩建,拟扩建为枢纽互通。本次互通改扩建主要对被交道正方大道进行改扩建以及新建八条互通匝道。主要包括建设主线桥梁249m,匝道桥梁874.8m,主线路基1.21km,匝道路基5.4km。本次涉及正方大道改造1.942km。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为:
宁马高速江宁滨江开发区互通范围内的路灯基础、灯杆、灯具、控制器、电线电缆、配电箱、手孔井、管道等工程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供货、运输、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验收、移交、保修、提供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B匝道B2D801-03(10m单挑臂路灯 160w)、M慢行道B2D905-07(12+10m双挑臂路灯 240+90w)、B2D908-12(10+10m双挑臂路灯 160+90w)、B2D913-18(10m单挑臂路灯 90w)的路灯基础和灯具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87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7月;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7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等级评价为B 级及以上。
b.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7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7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09 09:00
至
2022-06-15 17:3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其中工具使用费1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29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 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9.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3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梅子洲路69号
联系人:
尤工
电话:
025-85655511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6楼
联系人:
洪珊
电话:
17312246626
传真:
025-846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