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委2022-2025年度废物(到期已使用票证的销毁)处理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2022-2025年度废物(到期已使用票证的销毁)处理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2-2025年度废物(到期已使用票证的销毁)处理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101055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选取1家中标人,预算含税人民币18万元/3年。
项目:南航的已使用票证是公司的会计凭证,公司对保管期限满五年的已使用票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票证含有油墨涂碳,销毁时有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清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等资质的环保公司来解决票证的销毁处理。处理公司需要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符合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且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并受监管,必须符合广东省、广州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产业规定。
采购内容
| 采购预估数量
| 含税总价限价
| 包装标准
|
废物(到期已使用票证的销毁)处理
| 120吨
| 18万元
| 纸箱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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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其中增值税率:废票证处理为13%,装卸搬运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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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年到期已使用票证的销毁处理
| 供应商采用封闭箱式货车到采购人位于广州白云机场的票证仓库收取到期已使用票证,并负责装卸、运输和销毁处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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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须具有固体废物清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等资质,提供有效的垃圾清运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固废处理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具备相关工艺流程对票证进行销毁的服务能力。(注意:须提供证书、环评批复扫描件加盖公章)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发票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2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1号
邮编:51040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林新,020-86137715
EMAIL:luolx@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1号
联系人:罗林新
联系电话:020-86137715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大厦营销委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6133051
邮箱地址:yxwjw@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营销委纪委办公室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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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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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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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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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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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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