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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维管中心党支部党建品牌形象墙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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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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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维管中心党支部党建品牌形象墙项目
1.2项目编号:GZCZ622DL1001431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最高总限价70554.42元。
1.7采购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子项
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编号
CG202205-202
营运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维管中心党支部党建品牌形象墙项目
最高限价
¥70554.42元
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8标段划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草案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建筑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库内单位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筑供应商库内单位:1.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5.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广州市设计院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11.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3日15时00分
4.2获取方式
√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 加密上传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34391957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34391957。
8.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期限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地址:/
邮编:510000
邮编:/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
电话:34391957
电子邮箱:gzcspshtb@
电话:/
电子邮箱:/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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