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聚合物微球(WQ50N)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聚合物微球(WQ50N)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2-XA403-FW3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聚合物微球(WQ50N)委托加工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液型聚合物微球(WQ50N)委托加工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因咸阳化学剂分公司正在开展隐患治理项目,该厂区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已经进行拆除重建,现不具备该产品大规模生产能力,因此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委托加工服务。本项目委托加工标的物属于非危险化学品,其主要用途及作用:深部调驱用油田化学助剂产品。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验收标准,投标人提供原材料、人工、设备、质检、包装、运输等;投标人自行配齐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等所有生产资料,根据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质检合格后计量包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服务内容:
(1)投标人提供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的提货和运输、装卸,所有其他原材料的采购、入厂检验、装卸、储存等;
(2)标的物生产所需的所有工装、场地、动力、人员、资金、辅助材料及其配套设施;
(3)标的物生产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管控、包装及成品检验、仓储管理及出库检验,按招标人需求将合格产品配送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4)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生产信息报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生产现场远程视频动态监控;
(5)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项目名称 | 型号 |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 预计委托加工数量(吨) | 最高限价 (元/吨) | 金额 (万元) | 到货点 |
乳液型聚合物微球 | WQ50N | 25kg/桶或1000kg/桶 | 7000 | 13200 | 9240 |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及产品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送货至到货点,运费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需要8名服务商,首批委托加工数量为 2200吨,按照中标人综合排名顺序分配比例为9:8:7:6:5:4:3:2,若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等因素导致中标人不足8名的,委托加工量平均分配。后续委托加工量,根据化工集团招标选商相关制度结合评价结果进行分配。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若因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中标人失去承诺的加工能力、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等原因则不再续签。中标有效期内如遇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化工集团对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合同自然终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2.4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需求计划组织生产,因招标人库房储存量及现场使用需求,委托加工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7天/次。委托加工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及具体到货地点,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2.5质保期:委托加工货物到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生产制造商。
3.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油田化学试剂或石油助剂或化工产品或微生物类产品材料的生产能力。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反应釜、制氮机、变频高速分散机(或高速搅拌机)三种设备,或只需具有工业化微通道反应器设备,设备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href="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提交时间:
①建议于2022年6月29日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个标段)提交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6月29日8: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电子招投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化学剂分公司
联 系 人: 曾立祥
电 话:029-865653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黄先生 朱先生
电 话:029-68934557
电子邮件:hbo2_cq@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