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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且已具备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该项工作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3.项目内容:
(1)垃圾清运范围包括:兰铀公司管理区域内所有垃圾点的生活、办公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工业垃圾;临时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内各单位的废弃物。
(2)严格按照兰州市政府指定的垃圾回收处理场倾倒垃圾,凡因乱倒垃圾、废弃物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和罚款,由垃圾清运单位自行承担。
(3)垃圾回收场处理垃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垃圾清运单位负责。
(4)合同有效期内,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一辆压缩式垃圾车用于垃圾清运。该车辆在使用期间产生油料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费用由垃圾清运单位承担;车辆事故等车辆安全问题由垃圾清运单位负责(人身伤亡及重大事故等在保险范围内的除外)。
(5)垃圾清运单位每天至少完成一次垃圾清运范围内的规定垃圾,并负责打扫干净垃圾点周边卫生,垃圾清运后不得出现“满桶、漏桶”现象;如遇节假日或垃圾量增多时应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点干净、整洁。
(6)垃圾清运过程中,如需使用装载机、翻斗车等协助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垃圾清运单位承担。
(7)兰铀公司有权随时对垃圾清运单位垃圾倾倒点进行跟踪、抽查、监管。
具体要求详见《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技术要求》。
5.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内必须具备城市垃圾清运相关法律资质。
6.工期:
(1)本项目建设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5月30日止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采取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托人完成相应工作,并填写《支付申请书》,经委托人确认且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相应合同款。
3.供应商须知:
⑴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规范采购行为,促进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采购环境,确保廉洁从业等,我方将与拟成交方签订《供应商采购活动合规及廉洁承诺书》。
⑵参与中核兰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或中核兰铀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非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或中核兰铀合格供应商的注册供应商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本公司的相关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
4.在报价过程中,若出现不明确等情况时,请及时与我公司商务中心联系:
技术联系人:邹荣春 联系电话:13919073734
商务联系人:曾俊娟 联系电话:0931-7917017
三、报价单位须于2022年6月10日11时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平台上逾期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供应商的原则或方式:按照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最低价者成交原则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报价单位应对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负完全责任,若出现报价缺项、漏项或开价以后供应商自愿放弃(须出具自愿放弃函)等特殊情况时,我公司有权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继而转与总报价次低的报价单位进行商务谈判。若出现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时,届时由谈判小组现场联系报价单位进行限时二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优先谈判。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