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50%离子膜液碱采购
第一章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公司50%离子膜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公司50%离子膜液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锦西石化公司50%离子膜液碱采购
2.2招标种类及规模:50%离子膜液碱6700吨
2.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按买方通知送货
2.4技术性能指标: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IL-Ⅰ(50%)相关标准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为:50%离子膜液碱6700吨(按照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2.5.2运输方式:危化品汽车运输
2.5.3 交货要求:
① 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② 交货地点: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或热电公司
③合同履行期: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④交货状态:送货以30吨液碱/车的汽车槽车为主,同时要求能够提供小车送货的服务(约10吨/次,每月2次);同时要求车辆配备卸车接管。
2.6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含税及运杂费):
开标日前数一日(如招标失败转谈判,最高限价为谈判日前数一日)“百川盈孚网”辽宁地区50%离子膜碱市场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1份液碱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3.5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6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3.6.1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扫描件)。
3.6.2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6.3代理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扫描件。
3.7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投标,同一制造商不得委托不同代理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投标,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8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7日15时至2022年6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6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潘大壮 | 联系人:范涵冰 |
电话:0429-2179399 | 电话:024-82656529 |
| 电子邮件:syzb01@/sy82656529@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