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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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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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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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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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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 号新玛特广场8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20210607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购置电子支气管镜一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1)属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供应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此项可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 号新玛特广场806室)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属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供应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此项可免)(5)提供所投货物的彩页或说明文件(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描述所投货物的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等的印刷品或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的中文网站中公布的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或所投货物的产品说明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 号新玛特广场80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娄科长024-88335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方式:侯扶摇、张荣芳024-31086855-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扶摇、张荣芳
电话:024-31086855-80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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