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应答人有良好的信誉,并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重大体检医疗事故,无不良社会报道。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应答人赔偿采购人操作采购流程所造成的时间与成本损失。
4、应答人提供体检服务的体检场所在昭阳区城区内(提供承诺函)。
5、应答人能实施体检项目表中要求的所有体检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6、应答人保证员工所有信息数据不得外泄(需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书)。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员工体检)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说明:考虑医院性质,可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有效报销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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