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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位于和平新村房产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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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位于和平新村房产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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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发布时间: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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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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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位于和平新村房产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C1409000000lxtie1
标题: 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位于和平新村房产公开招租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资产类别(实物):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交易机构名称: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代码: 91140000715930180P
项目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 转让方代码: 12140700012555433D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忻府区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挂牌价格: 1.1913 挂牌期间: 5天
挂牌日期: 2022-06-07 是否自动延期: 否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创建时间: 2022-06-07 交易发生地行政区域: 忻府区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公开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租赁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承租方的保证金转为租赁价款。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3.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意向承租方需登录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5.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白宇 联系电话:18335155841
部门负责人:岳磊 联系电话:1570350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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