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ZZJY-0-G-2022-0535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改造工程-污水处理站平战结合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申蓝合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银河利港广场商业D栋2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211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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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改造工程-污水处理站平战结合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改造工程-污水处理站平战结合改造项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项目经理: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无项目经理要求
执业证书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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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家宝、张媛、李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33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45号、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苏李村向霍路中段
联系方式:孙敏0555-822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0696、5200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刚、赵健滢
电话:0555-5200696、5200338
采购文件
【已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