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等车辆拖曳保全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谈判公告
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等车辆拖曳保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AHYG-ZD-2022017
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等车辆拖曳保全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100元/趟
最高限价:100元/趟
项目需求:按照采购单位(含交警二大队)的指令对铜陵市交警二大队管辖范围内(不包括义安区、枞阳县、高速公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等车辆进行拖曳,并拖移至停车场依法扣留保全;重要节假日、安保任务、突发事件等特定情况下按照采购单位(含各大队)的指令在特定地点泊车待命,就近进行拖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年期,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同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为服务于交警二大队,已经中标并服务于一大队和大桥大队的投标人再次投本标段时须提供不同于前两个大队的服务车辆和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车辆要求: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拥有至少一辆重型或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大型或中型拖车)或中型专项作业车(小型拖车或平板拖车);上述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租赁或借用他人车辆的无效;已经中标并服务于一大队和大桥大队的投标人再次投本标段时须提供不同于前两个大队的服务车辆。
3、人员要求:参与投标的单位在开展车辆拖曳工作时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清障施救工作人员,且具有清障施救作业经验,具备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技能。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已经中标并服务于一大队和大桥大队的投标人再次投本标段时须提供不同于前两个大队的服务车辆和人员
4、停车场要求:配备的停车场必须不小于2500平方米,停车场的设置须符合车辆疏散方便、保证安全的原则。场地所在地在铜陵市辖区内(不含义安区、枞阳县、高速公路)。提供能够证明停车场为投标单位所有的证明文件(场地使用年限必须晚于合同终止日期),是为自有停车场的须提供能证明自有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若停车场为租赁场地,须提供相应租赁合同(租赁年限必须晚于合同终止日期)。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场地面积、年限及地点等上述所描述的全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 分(含)-15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 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 分(含)-20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 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审查。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委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则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2、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谈判公告在(
4、所有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及时查看邮箱或其他接收工具里的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铜陵市泰山大道1277号
联系人:曹警官 电话:0562-21880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东宸酒店16层
联系人:吴工电话:0562-2808102
八、其它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供应商)可授权委派不超过1名代表参加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非本市投标人(供应商)应授权委托本市相关单位或个人参加交易活动递交投标文件。
2、被授权单位或个人需携带投标人书面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中被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及身份证原件,仅可代表一家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被授权单位或个人不得同时参加被授权项目的交易活动。
3、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九、谈判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 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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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号:199010102100051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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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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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接受方式
| 银行转账或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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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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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项目】